本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、遮阳帘、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/核
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.1万元,招标人为盐津县人民医院。本项目
(001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、遮阳帘、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)的投标人资格
能力要求1.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提供下列
2.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(事业)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,
3.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经营异常
名录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。
4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
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、遮阳帘、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1.2项目名称: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、遮阳帘、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
1. 4采购需求: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、遮阳帘、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,具体参数及.
1.4. 1标的物名称: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、遮阳帘、隔帘制作及安装;数量:1;计量
(1)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(2011) 300 号)、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
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[2020]46 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(财库(2022)19号);
(2)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财库(2014) 68号;
(3)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(财库(2019) 38号);
(4) 中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%的扣除,用扣
2.1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 提供下列材料:
2.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(事业)法人资格或其他组
2.3信誉要求:投标人信用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经营异.
常名录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。
2.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
3.1若有意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,请于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(法定公休
日、节假日除外),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,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持以下资料到场报名:
(2)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活动的,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原件)及法定
(3)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的,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、授权委托
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(按报名资料顺序整理成册)
3.2招标文件售价:人民币200. 00元/份,售后不退(不接受邮寄)。
4.4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-地点公开进行,投标人的法定